电石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

陈燕

  • 0

    留言
  • 786

    浏览
我国电石工业经过60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重要的基础化工原料产业。近年来,在下游需求不断增长的带动下,国内电石产能快速扩张。但是,行业也逐渐暴露出产业集中度低、企业布局分散、技术装备水平不高等问题。随着节能减排形势的日益严峻,国家对于电石等行业的宏观调控力度也逐渐加大。因此,如何解决好电石行业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提高行业整体的节能减排水平,是行业面临的艰巨任务,同时也是响应国家号召,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迫切需要。 一、上下游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 (一)煤炭和石灰资源丰富,原料供应有保障 电石生产的主要原料是煤和石灰。我国煤炭资源储量丰富,煤炭供应完全可以满足国内需求。2007年,国内已查证的煤炭储量达到7200亿吨左右,净增约450亿吨(其中生产和在建项目占用的储量约为1870亿吨,占总储量的26%)。同年,我国原煤产量为25.23亿吨,同比增长8.2%。按此计算,我国煤炭资源最少还能够使用200年以上。因此,发展以电石为代表的煤化工行业,原料来源有充分保障。同煤炭一样,我国的石灰资源也非常丰富,能够保障电石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下游需求将继续增长 在我国,电石主要用于生产电石法聚氯乙烯(PVC),PVC消耗的电石量约占电石表观消费量的75%以上;其次用于生产金属切割用的乙炔类产品,该领域对于电石的需求量约占电石总消费量的10%左右;其余用于生产氯丁橡胶、聚乙烯醇(PVA)、石灰氮及其衍生物等产品。因此,国内电石市场的走向主要取决于下游PVC行业的发展态势。 预计到2011年,我国PVC产能将有可能达到2200万吨/年左右,其中电石法产能将由2008年的1200万吨增长到1800万吨,若开工率按80%~90%计算,则电石法PVC产量将达到1440万~1620万吨。按照生产1吨PVC需要消耗1.5吨电石计算,则总共需要消耗电石2160万~2430万吨。 二、电石行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未来几年内国内电石行业仍存在一定的发展空间,产能的合理扩张将有利于满足下游行业不断增长的需求,从而保障国民经济的平稳增长。但是,在面临良好发展机遇的同时,我国电石行业也面临以下几方面的挑战。 (一)煤制烯烃构成潜在威胁 根据经济性测算,煤制烯烃生产成本相当于国际油价在40~50美元/桶时的石油法烯烃成本(虽然国内煤炭价格有较大幅度的上涨,但是规划煤制烯烃项目的企业均掌握有大量的煤炭资源,所以能够有效降低产品成本)。目前,国际油价为70美元/桶,使用煤制烯烃中的乙烯生产聚氯乙烯,相对于传统的石油乙烯法和电石乙炔法,都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另外,相对于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煤制烯烃工艺还具有能耗低、污染排放量少等优势。 煤制烯烃是资源、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项目投资风险较大,仍处于起步阶段,还没有装置投入工业化试运行,所以短时期内尚不能对电石行业等传统化工行业构成威胁。但是,一旦试验装置获得成功,那么煤制烯烃行业将获得较大的发展空间,随着产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技术的逐步成熟,煤制烯烃能耗低、污染排放少、成本低的优势将逐步显现,将对传统石化行业产生一定的冲击。 (二)产品竞争力受石油价格和煤炭价格的制约 电石法PVC和乙烯法PVC互为竞争对手。因此,电石—电石法PVC系列产品的竞争力主要取决于生产成本和国际原油价格。2008年,受国际油价持续高位运行的影响,国内煤炭价格也水涨船高。电石行业的主要原料——兰炭的价格从280元/吨一路上涨至1200元/年,涨幅超过300%,白灰价格也从200元/吨上涨至600元/吨。原料价格的上涨导致电石生产成本大幅度上升。目前,国际石油价格已经从140美元/桶下降至70美元/桶,乙烯法PVC的生产成本也随之大幅下降。但是,国内煤炭价格仍处于较高水平,如兰炭价格仍维持在900元/吨左右,导致电石法PVC的竞争力削弱,产品销售困难。 三、行业存在的问题 (一)产业集中度低,企业布局分散 国内电石生产企业的规模参差不齐,其中规模最大的企业生产能力达到30万吨/年,而部分小型企业的产能仅为几万吨。2008年,我国共有电石生产企业400多家,企业平均生产能力不足5万吨/年,平均产量也不足4万吨。其中,产量在5万吨以上的企业只有67家,只占企业总数的15%,产量合计为651万吨,占总产量的48%;产量小于5万吨的企业共有350多家,占企业总数的85%,产量合计为710万吨,占总产量的52%。 企业布局分散也是制约我国电石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另一问题。目前,除北京、天津、吉林、上海、广东、海南、西藏7个地区外,我国其余省份和直辖市均建有电石生产装置。 (二)技术装备水平仍然有待提高 与国外先进水平相比,国内电石行业的技术装备水平仍有提高空间。首先,我国密闭式电石炉产能在总产能中所占的比例仍然偏低。2008年,国内密闭炉产能只有约400万吨/年,只占总能力的20%左右。内燃炉不能对副产的一氧化碳进行回收和综合利用,只能燃烧成二氧化碳后排放,不仅增加了温室气体的排放量,还造成了资源、能源的浪费。 (三)节能减排形势不容乐观 2008年,我国电石产能已经突破2000万吨/年,产量也达到1361万吨。因此,仅电炉电耗一项,整个电石行业就需要消耗约470亿度的电能;而综合能耗方面,行业也需要消耗1500万吨以上的标准煤。 电石生产过程需要排放一定量的含尘烟气。密闭炉的烟气粉尘浓度较高,但是由于其生产过程全封闭,烟气先经过除尘再进行综合利用,因此实际排放的粉尘量很少。而内燃炉每生产1吨电石就会产生100公斤左右的粉尘,如果不经过处理就直接排放,对于环境的破坏可想而知。 (四)下游消费过于集中,对于聚氯乙烯行业的依赖程度较大 我国电石下游产品种类较多,但是电石消费的大部分都集中在聚氯乙烯(PVC)行业。可以说,电石行业的兴衰主要取决于PVC行业的发展态势。我国PVC制品行业长期大量依赖出口,自金融危机爆发以来,PVC制品的出口量锐减,PVC行业也因此受到严重冲击。预计随着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影响的不断深入,PVC行业也将持续不景气,在短时间内难以对电石行业形成有力支撑。由此可见,下游消费的过度集中导致电石行业在金融危机中举步维艰。 (五)生产和消费剥离,产品运输困难 2008年,我国累计生产聚氯乙烯881.6万吨,企业主要分布在天津、山东、四川、河南、浙江、江苏等地。这六个地区的PVC产量合计为526万吨,约占全国总产量的60%。但是,除四川省以外,其他5个省的电石生产能力均不高,所以这些地区的PVC生产企业每年都需要外购大量电石。而电石产能主要分布在内蒙古、宁夏、陕西、新疆、甘肃等地,这些地区距离电石消费市场较远且交通运输能力有限,电石产品的大量外运使得当地的运输能力更加捉襟见肘。另外,长距离运输也导致PVC企业生产成本上升,产品竞争力下降。 四、相关政策建议 (一)严格执行准入条件,防止产能盲目扩张 对于新建电石项目,建议国家和地方有关政府部门按照《电石行业准入条件(2007年修订)》和《电石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规定,严格审批,禁止建设起始规模、能耗水平、工艺路线不符合要求的电石生产项目。加快对现有电石企业的准入认定工作,建议出台产业政策,如差别电价政策,对于已经准入和没有准入的电石企业实行差别化对待,促使国内全部的电石企业进行准入认定。 (二)调整产业布局,鼓励上下游一体化、集约化发展 建议电石企业向资源更加丰富、能源供应更加充足、环境容量更大的地区集中。一方面可以依托当地能源、资源优势保证企业生产的连续性,提高企业竞争力;另一方面也避免了“与民争电”、“与民争水”的问题以及由环境保护而引发的各种矛盾。对于人口比较稠密的地区、资源和能源相对匮乏的地区以及环境容量相对较小的地区(如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建议原则上禁止新建电石生产装置。 坚持循环经济发展理念,鼓励新建电石项目与下游产品生产装置,如聚氯乙烯、石灰氮、聚乙烯醇等配套建设,从而延伸产业链,实现资源和能源的综合利用以及“三废”的统一排放治理。在电石产能比较集中的地区,应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建议有条件的电石企业进入化工园区发展,以便实现资源、能源的集中供应和“三废”的统一处理。 (三)加大密闭式电石炉的推广力度,加快内燃炉的改造 相对于内燃炉,密闭式电石炉在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生产成本、自动化程度等方面都具有明显的优势。因此,推广大型密闭炉并加快将现有的内燃式电石炉改造为密闭炉,是我国电石行业优化产业结构、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重要举措。<<<欲知更多精彩点击进入 1.内燃炉改造为密闭炉的节能减排效果 内燃式电石炉产生的CO无法综合利用,只能燃烧后排放,造成了能源的大量浪费,同时也加剧了CO2这一温室气体的排放。密闭式电石炉产生的CO经净化后,可以用作锅炉燃料或用来气烧石灰窑生产石灰。如果企业生产规模较大,还可以利用CO生产多种化工产品,如甲酸钠或甲醇等。密闭式电石炉每生产1吨电石,可供利用的CO气折合标煤约160公斤。因此,如果国内有1000万吨的内燃式电石炉改造为密闭炉,则每年可以节约标煤160万吨。如果利用CO生产化工产品,还能够达到减排680万吨CO2的效果。 2.内燃式电石炉改造为密闭式电石炉采用的技术 建议企业严格按密闭式电石炉的标准对内燃式炉进行改造,采用组合式电极把持器、炉气干法净化、气烧石灰窑、中空电极、计算机控制等五项技术。炉气的综合利用方式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可以用作生产石灰的能源,也可以烧锅炉副产蒸汽或生产有机化工产品。 3.建议对相关企业给予优惠政策和资金补贴 电石行业能源消费量大,要完成“十一五”期间能耗下降20%的节能任务,行业面临着诸多困难。因此,只有加大密闭式电石炉的推广力度并加快将内燃式电石炉改造为密闭炉,才有可能完成这一艰巨任务。鉴于这两项工作迫在眉睫,建议国家对密闭式电石炉企业给予优惠电价,从而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帮助这些企业安全度过“金融寒冬”。同时,对于将内燃式电石炉改造为密闭炉的企业,建议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补贴或优惠贷款,帮助企业完成改造任务。 (四)建立电石产能有偿退出机制 目前,受金融危机影响,电石行业整体开工率处于较低水平,这是行业开展“上大压小”工作和淘汰落后产能的有利时机。建议建立电石产能有偿退出机制,鼓励部分内燃炉产能退出市场,为发展大型密闭式电石炉腾出市场空间。对于自愿退出的内燃炉企业,可以对其资产进行折旧,然后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补偿;对于转产其他产品的企业,可以通过减免税收等方式给予补偿;对于在规定时间内要淘汰的落后产能,也可以出台鼓励性政策,对于提前退出的企业进行奖励。 (五)加强与煤炭企业的合作,提高资源保障程度 建议电石生产企业积极与煤炭企业进行合作,通过合资经营或收购大中型煤矿等方式,提高对于煤炭资源的掌控力度,加强对于煤炭价格的话语权,缓解煤炭价格上涨给生产成本带来的压力。 同时,建议国家加强对煤炭市场销售价格的引导,控制价格的不合理上涨,使煤炭产品的利润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六)降低产品增值税税率,帮助企业应对金融危机的冲击 近年来,虽然国家在企业所得税上进行了调整,但是作为纳税重点,增值税税率一直没有改变。受金融危机影响,当前很多电石生产企业都处于亏损状态,只有适当降低增值税的税率,才能有效帮助企业渡过危机。为此,建议国家将电石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下调至10%以内。 (七)加快相关配套标准的制定 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制定白灰的质量标准,规范国内白灰市场秩序。另外,我国现有的电石产品运输包装标准不统一,不但提高了电石企业的销售成本,也给产品的运输带来安全隐患。因此,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并出台统一的电石包装标准。来源:经济分析
2009-07-08 收起回复

总条数: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