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调整“十一”期间期货保证金及涨跌停板

lin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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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十一”长假即将来临,为降低投资者的交易风险,昨日,大连商品交易所发出通知,调整“十一”长假期间各品种交易保证金及涨跌停板。 大商所称,在2009年10月9日(星期五)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交易日结算时起,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和玉米各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5%,涨跌停板恢复至4%;棕榈油、聚乙烯和聚氯乙烯各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7%,涨跌停板恢复至5%。 业内人士表示,交易所提高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扩大涨跌停板幅度,对于预防长假风险来说很有必要。去年“十一”长假前后,正值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之际,国内“十一”长假后一开市,出现多个品种连续跌停的极端行情,投资者风险急剧放大。但由于交易所、期货公司采取了相对应措施,在此极端行情下全国交易者爆仓量只有几百万,国内期货市场很好地通过了风险考验。 来源:中华商务网
2009-09-16 收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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