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云南省2010年天然橡胶良种补贴项目苗木生产基地的通知

刘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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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中央财政天然橡胶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0〕35号)和《天然橡胶良种补贴苗木基地认定办法(暂行)》(农办财〔2009〕140号)的通知要求,经省级农业部门对橡胶良种补贴实施区域的州(市)农业(垦)主管部门申报的苗木生产基地进行审核、复核、公示。现认定西双版纳州良种繁育场等20个单位为云南省2010年天然橡胶良种补贴项目苗木生产基地(见附件)。   各州(市)、县市主管部门(农场)要加强对种苗生产基地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按照《农业部天然橡胶良种苗木生产基地标准》组织生产和经营,保证种苗质量,切实满足胶农的生产需要。   各苗木生产基地要加大投入,特别是抓好增殖苗圃的建设,按照有关标准做好提纯复壮工作,保证品种纯度达到100%。同时,建立各品种管理档案,种苗生产档案和销售档案,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和可追溯制度监督,做好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工作,提高橡胶种苗种植成活率。
2010-06-12 收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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