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重治理才能避免三聚氰胺实名制隔靴搔痒

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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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通知,要求对三聚氰胺销售实行实名登记等制度,防止三聚氰胺产品及其废料流向食品企业和饲料企业。(2010年9月26日《北京晨报》) 自2008年奶粉被曝掺杂三聚氰胺以来,“彻底并坚决销毁问题奶粉”严厉却饱含黑色幽默的语气一直伴随着我们,掺杂三聚氰胺的奶粉屡屡死灰复燃,令人无可奈何。今后,将对三聚氰胺的销售环节实行实名制,这让一些人欢呼雀跃。然而,实行三聚氰胺销售实名制就能令问题奶粉销声匿迹,这样的理想是丰满的,但现实恐怕很骨感。理由至少有三点: 一、实行三聚氰胺销售实名制的最大目的,无疑是打击和消毁掺杂三聚氰胺奶粉。然而,实行实名制,销售出去的每一份三聚氰胺就肯定都“真”起来?银行贷款也需要实名,但近些年来假贷款事件却仍时有发生。在利益的巨大诱惑面前,在身份证造假越来越逼真的现实中,谁来保证每销售一份三聚氰胺一定就是实名实人?如此一来,实名制的威力很可能大打折扣。 二、三聚氰胺的生产并不是一项多么高端的技术,在百度的搜索引擎里,就能找到多种三聚氰胺的制作方法,只要有一定的化学知识,只要原材料不是违禁物品,个人自行生产三聚氰胺也就不是一件难事。我想,对于绝大多数做过很多坏事且依然逍遥法外的罪犯来说,多做一件坏事再正常不过了,胆敢往奶粉里添加三聚氰胺,自然还胆敢自行生产三聚氰胺。 三、往奶粉里掺杂三聚氰胺无非是想提高奶粉的蛋白质含量,但添加三聚氰胺并不是提高奶粉蛋白质含量的唯一手段。早就有传言,有些奶企添加的是尿素或缩二脲添加剂,也有添加胰岛素样生长因子1以达到增加蛋白质含量,而尿素作为重要的农业肥料,流向奶制品企业实在不难。买不到三聚氰胺,我可以添加其他化工品或农田肥料以达到增加奶粉蛋白质含量的目的,这使得三聚氰胺销售实名制自然而然地失去意义。 问题奶粉之所以屡禁不绝,恐怕远远不在于没有实行三聚氰胺销售实名制,而是对涉及问题奶粉的罪犯处罚过轻,不足以震慑罪犯。从刑法的表述不难看出,藏匿、使用、销售三聚氰胺奶粉,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且二者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都构成犯罪,至少应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前两个月的《新京报》报道,一个涉嫌生产销售数十吨三聚氰胺问题奶粉的主犯,竟然最后只被判三年有期徒刑,而且缓刑三年。如此过低的犯罪成本只会让那些本应受法律严惩的问题奶粉责任人再次安全着陆,进而有可能使问题奶粉长时间一地鸡毛。 问题奶粉造成的影响是极其恶劣的,短时间内予以完全治理和防范是相关部门不可逃避的责任,而“免于处罚”、“免于行政处罚”的劝导式召回或三聚氰胺实名制只会达到隔靴搔痒的效果,要想彻底斩断伸向人民生命健康的黑手,相关部门做好监管,从法律、道德的角度从严、从重治理,同时对负有责任的企业、监管部门和行政负责人要严肃追究责任,做到釜底抽薪。
2010-09-27 收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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