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肥业应加速做强

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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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化肥行业,《石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指出,要通过上大压小、产能置换,加快淘汰技术落后、资源利用不合理的产能。这是2008年12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所提出的化肥产业结构调整、价格市场化、深化流通改革等6项政策措施的一个延续。 虽然我国化肥产业持续快速发展,2008年合成氨和尿素产量分别占世界总产量的33.6%和34.6%,居世界首位,然而,这些成绩的取得在相当程度上依赖的是相对低廉的资源价格和国家的优惠政策。我国对化肥行业采取了“分步走”的产业政策 计划要用3至5年的时间,使化肥企业、农资市场逐步适应、调整。 这些改革方案对化肥行业的结构调整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化肥企业之间的重组并购屡见不鲜,做大做强已成为行业共识,并出现了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化工控股、云天化等实力和规模较强的化肥企业。经过优胜劣汰后,中小氮肥企业已从最多时的1500多家减至目前的435家。我国已建成了20多套18万吨/年合成氨、30万吨/年尿素装置和90多套80万吨/年尿素装置。 尽管市场经济发展与宏观调控的不协调性在化肥行业仍较为突出,《规划》对化肥行业依然采取了比较宽容的态度,并未明确规定必须淘汰的落后产能规模。总体来看,那些规模小、能耗高、技术落后、污染严重的小化肥企业,应该通过市场手段,依托有实力的大型企业和产业基地,优化资源配置,建设大型化肥生产装置,替代落后产能,促进产业集中布局、集约发展。由于《规划》的期限是从2009年到2011年,因此,国家也必然会在以后逐渐出台一些规范限制中小化肥装置的生产和建设方面的政策,来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国有大型企业应以此为契机,紧跟国家化肥行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和步伐。一方面,稳定生产运营的同时,建设有竞争力的新项目,加快内部调整,优化布局;另一方面要积极参与行业整合,通过科技、管理和服务创新,淘汰落后产能,最大限度地优化生产要素配置,实现低成本扩张,增强企业实力。
2009-06-08 收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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