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化肥被查处农民获赔30万

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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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汉川市工商局成功调处一起涉农群体投诉37户因购买不合格化肥而遭受重大损失的农民获得30余万元的赔偿款。 据了解5月19日上午汉川市12315申投诉举报中心接到该市中洲农场37位农户代表投诉称购买使用当地农资经营者林某经销的“家稼乐”牌硫酸钾化肥后西瓜苗枝叶短小枯黄生长缓慢导致西瓜不能按季上市农户损失惨重。 接到投诉后汉川市工商局迅速派人会同当地政府、消委分会、农技等部门深入农户田间调查核实认为农户反映情况基本属实。经查37位农户购买林某经销的“家稼乐”牌化肥603包货值9万余元使用后受损农田面积达1000余亩。为此该局依照法定程序对林某所经销的“家稼乐”牌化肥进行抽样送检后认定为不合格化肥。 由于此次涉农群体投诉情况复杂农户的损失较大从5月21日开始工商部门会同当地政府、消委分会多次组织召集农户、经销商对这起事件进行面对面的调解会起初由于当事双方关于损失金额和赔偿金额差距较大存在有较大争议双方都各不让步。经过三番五次相关政策法规的宣讲和耐心细致的调解说服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经销商林某按每袋520元的标准赔偿37位农户损失共计31.36万元。
2009-07-13 收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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