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石化硫磺回收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通过省级认定

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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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胜利油田石油化工总厂“硫磺回收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取得了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颁发的认定证书。这意味着符合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该项目,2009年度可为胜利油田减免企业所得税及增值税32万多元。 胜利石化总厂多年来高度重视环保工作,注重实施清洁生产。该厂现有的0.5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是在原0.1万吨/年硫磺回收基础上扩建而成的,硫磺的回收率由改造前的70%提高到99.98%以上,高于同行业要求5个百分点。装置运行8年来,不仅大大降低了含硫污染物的排放,而且实现了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经山东省东营市国家税务总局的审核、验收,胜利油田石油化工总厂的“硫磺回收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符合国家减免企业所得税及增值税的有关政策,预计2009年可为油田减免企业所得税及增值税32.79万元。(中国化肥网)
2009-09-04 收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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