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质监突查液化石油气站 严打混装二甲醚

唐雪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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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日上午,广东省质监局执法人员突击对广州市番禺区大众燃气有限公司南村气站进行执法检查,对其库存液化石油气进行现场抽样检验,抽验结果其二甲醚含量达到0.8%,此外,执法人员在现场还缴获了12支正在充装的过期气瓶。   据悉,二甲醚属于清洁能源,1吨造价普遍比液化石油气低1500-1600元,所以众多燃气公司在利益诱惑下销售掺有二甲醚的液化气产品,这样做的最大危害在于二甲醚可以腐蚀气瓶胶圈造成泄漏、危及人身安全。继山东、重庆、贵州等地制定二甲醚安全使用的地方标准后,广东省也正在对《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复合燃料》的使用标准征求意见,但在“专瓶专用”没有正式实施以前,私自在传统液化石油气瓶中添加二甲醚属于违法行为,可处以罚款到吊销执照等惩罚。 来自:中国化工网
2010-09-16 收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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