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科股份:诉威远生化关联公司侵权被驳回

刘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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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生化今日披露,天科股份(600378,股吧)起诉公司关联方能(张家港)能源有限公司及新奥新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其发明专利案件的初审结果。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原告四川天一科技(000908,股吧)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4800元,由原告天科股份负担(已交纳)。如不服判决,各方当事人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   今年5月,天科股份披露两宗涉嫌侵犯公司二甲醚专利的官司,要求侵权方停止侵权,并赔偿共2900万元。其中,一宗官司涉及新能(张家港)涉嫌侵权。新奥集团是威远生化实际控制人,国内二甲醚龙头企业。在入主威远生化后,新奥集团就启动将新能张家港公司75%股权、新能蚌埠公司100%股权注入,因而两公司为威远生化关联方。()
2010-01-08 收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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