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通报南京工厂爆炸原因

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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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中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外通报了南京市“7•28”爆炸事故的原因。通报说,初步认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施工安全管理缺失,施工队伍盲目施工,挖穿地下丙烯管道,造成管道内存有的液态丙烯泄漏。泄漏的丙烯蒸发扩散后,遇到明火引发大范围空间爆炸,同时在管道泄漏点引发大火。   为加强涉及化学品输送管道的安全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通报提出了以下四点要求:加强城镇地面开挖施工的安全管理;加强化学品输送管道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高温雷雨季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7月28日,南京市原塑料四厂发生爆炸事故。据官方披露数据,截至7月31日,事故已造成13人死亡、120人住院治疗(重伤14人)。事故还造成周边近两平方公里范围内的3000多户居民住房及部分商店玻璃、门窗不同程度破碎,建筑物外立面受损,少数钢架大棚坍塌。这是继辽宁大连“7•16”输油管道爆炸火灾事故后,半个月内再次发生涉及危险化学品管道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据当地媒体《扬子晚报》报道,7月29日下午的官方发布会上,南京市安监部门将事件定性为“违规转包”,称事故发生地原南京塑料四厂厂区已被列入拆迁规划,“(扬州鸿运基础设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绍某违规将工程转包给了其妻弟董某。董某又将该工程违规转包给了其妻弟方某。个体施工者方某在进场施工期间,不顾塑料四厂及当地街道负责人的提醒和警告,进行违规拆除”,事发当日,方强锋在现场操作机械平整土地时碰裂地下的丙烯管线,造成丙烯泄漏,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后发生爆燃。   已被公安局刑拘的四名肇事者,分别为扬州鸿运基础设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绍建军(男,45岁,南京栖霞区人),绍某的姐夫董来荣(男,54岁,江苏淮安人),董某妻弟方强锋(男,南京人),原南京塑料四厂安全工程负责人蒋山尊(男,49岁,南京人)。   “经过这次爆炸考验,我们必须要反思重化在城市产业布局中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南京市社科院一位研究员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   以央企扬子石化为龙头,南京的产业结构偏向重化工,由此催生出产业链上众多生产和使用可燃易爆气体的企业。尽管近年来不断以“轻、高、优”的思路调整产业结构,但其中化工产业产值仍然占到全部工业产值的三分之一。而此次事故发生地栖霞区,正是南京化工产业集中区之一。   目前南京拥有传输危险品气体的管道约6000公里,其中约有5%仍然处于地下。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近年来占压和破坏自来水、煤气、天然气、可燃易爆气体等管道的事件较多。而多年来,围绕着这些停产或改制国有性质的化工企业周围已经形成了密集的居民集中区,其中的隐患可想而知。   上述报道透露,在28日晚向赶抵南京的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孙华山汇报时,南京方面提出加快化工业整治工作,计划3年内要迁徙主城八个区内除金陵石化以外的所有化工厂,还将对全市所有的危险品输送管道进行大摸底。
2010-08-03 收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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