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振兴规划细则将出 40项目全归大型国企
周吉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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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本报从中国石油石化协会获悉,石化产业振兴规划细则将于近日对外公布。
据了解,该细则包括成品油收储、消费税改革、反倾销反走私、支持境外开发等十项振兴措施。
此前热议的特别收益金起征点没有在该细则中提及,石化产业结构调整也仅指明了方向,对于哪些产品会得到政策支持也未详细说明。
“与此前流传的版本相比,该细则抹去了一些数字。”看过该细节的中国石油石化协会人士对本报称,相比2月份公布的6条方针,该细则是一个详细的规划,但更详尽的规划配套政策还有待制定。
由大到强
由大到强是贯穿该细则的灵魂。
据相关数据,石化行业总量大,大概占我国GDP5%左右;分布广,包括无机化工、合成纤维以及化肥与农药等12个细分领域,每个细分领域又包括3-6种细分产品。
但这一大而广的行业,其结构性问题突出。中国石油石化协会秘书长冯世良表示,从整个石化行业来看,结构性问题主要体现在“高端产品供应不足,低端产品产能过剩”。
目前,国内除成品油等产品供需基本平衡外,乙烯石化产品自给率只有50%左右,不能满足相关产业的需要。而低端产品产能过剩还在加剧,其中,电石过剩1/2,焦炭过剩1/4,烧碱、纯碱等产品过剩20%左右,甲醇过剩苗头也已显现,橡胶轮胎的出口占60%。
针对这一情况,细则中明确规定要鼓励高端产品的项目建设。
“我们已经拟定了国家支持的石化产业目录。”中国石油化工协会产业发展部副主任王孝峰对本报记者说,发改委在批项目的时候会以此为参照,目录上提到的项目批准的可能性远远大于非目录项目。
据了解,这一目录主要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化肥农药结构调整项目、炼油油品升级项目以及工程技术本地化项目。但该目录不在细则之中,“内部掌握”。
同时,细则明确表示支持中央企业集团、骨干企业如能源、化肥企业实施兼并重组,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优势互补,增强竞争力;完善相关产业政策、产品技术和质量标准、产业准入目录等,提高准入门槛。
“支持高端产品的另一面就是要淘汰落后产能。”王孝峰称,只有两者并举才能真正提高整个行业的价值。
此外,细则还提出将实施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探专项资金以及财政对海外投资项目直接注资等措施,支持企业“走出去”。 完善价格机制
与细则相应的是,自今年起,化工产品的价格体制改革正在紧锣密鼓进行。
1月1日,《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实施。将汽、柴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取消养路费等费用提高消费税。
1月25日,化肥价格全面放开。
但成品油价税费改革还有待深化。该细则明确指出,将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到批发环节,并改为价外征收。
易贸资讯分析师认为,这是因为现在执行的生产环节征收模式,最大的问题是难以理顺分配机制。因燃油税只能先作为中央税,再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将收入分配给地方,这样运作不利于调动地方政府参与和支持改革的积极性,难以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利益和责任有效联动起来。
而价外征收更加透明。中国能源网CEO韩晓平认为,现在的征收方式不仅让消费者难以看出成品油的实际价格,而且有税上收税的嫌疑。
另外,成品油收储也纳入了规划细则。据了解,细则提出2009年成品油储备要达300万吨、2010年为600万吨,“十一五”前为1000万吨。为保证成品油的收储,国家还将尽快落实储备基地的建设资金。
“在新的储备基地建设完工之前,国家可以借用两大石油公司甚至民营企业的油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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