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甲醛超标受害人五年未愈 厂家判赔30万

为子

  • 0

    留言
  • 615

    浏览
青岛城阳的邵先双先生买回一套实木家具后,一家三口先后病倒。后经医院诊断为慢性甲醛中毒。经市室内环境监测中心和青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测,邵先生房间内的甲醛竟超标5倍(本报2006年3月3日曾报道)。随后,邵先生一家将家具生产厂家告到城阳区人民法院。今年4月份,被称为青岛首例室内环境污染索赔案的该案在城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判决厂家赔偿邵先生一家30万余元。厂家不服提起上诉。6月17日,该案在市中院开庭审理。法院当庭没有做出判决。 山东畅海律师事务所的王昌奉律师一直代理这起案件。据王昌奉介绍,2003年,邵先生一家在城阳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并进行了简单装修。2004年7月,邵先生购买的天津市南洋胡氏家具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环保实木家具送到家,包括衣橱、床、桌子等。 “家具刚送来时,油漆味很大 ,安装工人说是刚生产的,晾上三五天就没事了。邵先生开窗散气一个月后才入住,不久一家三口都出现了面部浮肿、咳嗽不断、胸闷、失眠、气喘等症状。”王律师说,邵先生一家去过多个医院治疗,可病情一直不见好转,直到2005年7月,在青岛市市立医院治疗时,大夫分析可能是甲醛中毒。 后经市室内环境监测中心和青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两次检测,房间内甲醛均超标5倍! 得知这一情况后,邵先生一家三口又在市立医院做了全面检查,3人患有胃肠功能紊乱、十二指肠球部溃疡、慢性糜烂性胃窦炎等多种病症,诊断结论为慢性甲醛中毒。 事发后,因一直没能和厂家达成赔偿协议,邵先生一家将家具厂告到城阳区人民法院,要求厂家赔偿各种损失共计102万元。 一审后,家具厂不服判决,认为室内的甲醛不仅仅来自家具,还有可能来自地板,遂上诉至市中院。市中院考虑到这些问题,将此案又发回城阳法院重审。此次,邵先生一家提出了37万余元的赔偿。 城阳法院在2007年委托鉴定机构对邵先生家室内甲醛浓度进行检测,主卧室内甲醛仍超标5倍,地板的甲醛释放量合格。 2009年4月2日,城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家具厂赔偿邵先生一家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30万余元。 家具厂不服判决,向市中院提起上诉。今年6月17日,市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没有当庭作出判决。 庭审现场 甲醛检测结果厂家不认可 在6月17日的庭审中,天津市南洋胡氏家具制造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 —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尚素玉律师,对甲醛含量检测程序和结果提出异议。“检测取样时,没有家具厂方面的人员在场,对这样的检测结果我们不认可。”尚律师提出,在一审中,他们多次申请重新鉴定,可一直没有得到一审法院同意。 针对这一说法,邵先生的代理人王律师指出,2007年7月份重审期间,确实是邵先生委托的检测机构进行的检测,可到了当年的10月份,法院又委托检测人员去取样检测,当时曾通知家具厂于当年的10月15日到场。 “10月15日那天,法院、检测中心、我们这方的人员都到场了,可家具厂的人却没来,来了一个姓丁的律师,还说自己没有委托书 ,不能代表家具厂,取样工作当时没能进行。于是,法院又当场约定于当年10月19日再进行一次取样,丁律师说她回去会通知家具厂的人员,但19日又没见人来。”王律师当庭出示了一份录音证据,证明当天丁律师到场时说的话,以及约定10月19日再进行取样的事实。 家具厂要把赔偿“变”补偿 主审法官最后咨询双方是否愿意调解。起初,双方都表示可以调解,但家具厂的代理律师尚素玉提出,如果调解,他们不同意赔偿,可以给予一定数额的补偿。对于这一说法,邵先生一家的代理律师王昌奉很气愤:“那我们不同意调解,家具厂应该为他们的过错承担赔偿义务,我们不愿意得到他们的可怜,给一点补偿了事”。 随后,尚律师又表示,如果要接受法院判决,想申请重新鉴定。王律师对这一说法表示不满:“甲醛是挥发性气体,家具买来已五年了,检测结果肯定与当年不同。城阳法院重审时,两次通知时间去取样,家具厂都不到场,是已经放弃了这样的权利。” 最新进展 患者治疗五年至今仍未痊愈 庭审结束后,山东畅海律师事务所的王昌奉律师告诉记者,这些年为打这场官司,弄得他很气愤,家具厂一拖再拖,邵先生一家至今也没拿到一分钱赔偿。 王律师说 ,甲醛进入人的身体后,破坏了人的免疫力,人很容易生病,而且甲醛至少会在身体内潜伏15年,后续治疗还是一件难事。特别是邵先生的儿子,原本是个20岁的棒小伙,现在免疫功能特别差,经常生病。 到庭旁听的邵先生的妹妹也痛苦地说:“我哥哥一家现在弄得很惨,花大价钱买的房子也不能住,出事后一直租房子,原来好好的生意也荒废了。5年来身体一直不好,经常生病,对甲醛味道也特别敏感,去亲戚朋友家或出门办事,闻到有味道就不敢进去。”
2009-06-18 收起回复

总条数: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