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率将再上调 加工贸易政策松绑

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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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机电产品出口退税率将提高,部分产品将从加工贸易禁止类和限制类目录中剔除   显然,中国暂时难以“割舍”出口这一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面对11月出口出现七年来首次负增长的现实,中国政府再出七大措施力保出口。   12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了七项政策措施,以“缓解出口企业困难,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涉及财税政策、贸易政策、金融政策、产业政策等方面。   首先,将再次上调出口退税率。本次提高退税的对象是部分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机电产品。这将是今年下半年以来第四次提高出口退税率。此外,作为财税政策支持的一部分,中央外贸发展基金的规模也将适当扩大。   第二,稳步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将调整加工贸易的禁止类和限制类目录,对加工贸易松绑。其中,禁止类目录中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及技术含量较高的产品,限制类目录中部分劳动密集型产品和技术含量较高、环保节能的产品,将被重新允许进行加工贸易。   中国自2003年开始转变以往对加工贸易的纯粹鼓励态度,引导加工贸易升级。越来越多的“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商品)被列入禁止进行加工贸易的目录。目前,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商品数量已达1816个,比2006年增加了1000多个。限制类商品目录也包含了1853个商品,主要涉及塑料原料及制品、纺织纱线、布匹、家具等劳动密集型产业。   但目前出口下滑的局面使政府一改前辙。此前,在11月1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作为促进轻纺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之一,国务院决定暂停轻纺加工贸易台账保证金“实转”政策,也就是允许进行加工贸易的轻纺企业将进口料件的关税及进口环节税,凭批准的生产合同在指定银行挂账,合同期满全部进口商品加工复出口后予以核销,这比实行“实转”时降低了对企业的流动资金占用。   11月21日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发布公告,暂停保证金台帐“实转”的商品占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总数的95%,据测算该措施将帮助企业减少年资金占压约185亿元人民币。   为了“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12月24日的国务院会议表示,鼓励加工贸易向中西部转移,并在部分重点承接地增加保税物流功能;完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功能,引导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生产型服务业入区发展。   本次国务院常务会决定的第三项措施是,帮助中小外贸企业融资。决定对于政策性银行,将适当扩大其出口买方信贷;对于商业银行,鼓励其开展出口退税托管贷款业务,扩大保单融资规模。   会议还提出了用人民币作为特定区域内的贸易结算货币。试点将在广东和长江三角洲地区与港澳地区、广西和云南与东盟的货物贸易中进行。   此前,国务院曾于11月下发《国务院关于促进边境地区经济贸易发展问题的批复》,其中提出加快研究有关出口人民币结算的退税问题,考虑扩大在边境地区试点。   云南省在2004年实施了一般贸易以人民币结算的出口实施退税政策,此后云南的边境贸易显著加速增长。2004年云南共审核办理以人民币结算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退税1132万元,到了2005年则猛增至2.53亿元。   第四项措施是扩大国内有需求的产品进口。即扩大对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及元器件和重要能源原材料等国内有需求的产品的进口。   第五是促进投资和贸易互动。高新技术、节能环保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将会是鼓励外资投向的重点产业;并将大力发展国际服务外包。   国务院会议称,苏州工业园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相关税收试点政策将被推广。2006年7月起,江苏省有关部门对苏州工业园区内符合一定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实行了企业所得税优惠,在一定条件下允许在税前扣除工资支出和职工教育经费。   第六是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海关和出入境检验检疫将实行24小时预约通关;出口农产品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费2009年将继续减免;出口纺织、服装产品的检验费用也将降低。   第七是加强和改善多双边经贸关系。通过积极化解国际贸易摩擦,妥善处理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等问题,为出口营造良好的国际环境。支持出口企业开拓新兴市场。   此前一天(12月23日),商务部长陈德铭在全国商务工作会议上表示,2009年商务部将采取五大措施保持进出口稳定增长,包括财税金融政策、开拓新兴市场、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发展服务贸易和扩大进口等。
2008-12-26 收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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