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化工新政策“推新限老”

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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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化工的产业政策最近会出现新的变化。” 9月2日,中国石油和化工协会产业发展部副主任王孝峰在“2009年陕西榆林新能源发展高层论坛”上对本报表示,新政策的方向是鼓励新型煤化工项目,扩大抑制传统煤化工的品种和力度。 王孝峰指的新政策主要是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9年修订版。他透露,该目录已接近出台,其中的煤化工部分将更好地指导煤化工产业的健康发展。“2005年的指导目录鼓励项目多,但新目录将加大限制项目的力度和幅度。” 据了解,由于石油、天然气主要掌握在国家手里,地方政府对煤炭资源的支配能力较强,各地上煤化工项目的积极性在遭遇金融危机后仍热情不减,甚至一些没有煤炭资源的省市以周边煤炭资源为基础,也制定了大规模的煤化工规划。 事实上煤化工的产能过剩问题已十分突出。据该协会最近的调查显示:2008年全国甲醇产能2092万吨,产量1100万吨,开工率不足60%,预计2011年产能将达3000万吨,此外还有拟建规划产能2000万吨;2008年煤制二甲醚产能400万吨,产量仅200万吨,此外在建产能达800万吨,拟建规划产能3000万吨。 上述人士称,基于以上事实,相关部门将严格核查各地煤化工规划的配套条件(包括水资源和环保容量)以及煤质的合适程度,如不合格将不得上马。 “相比煤制甲醇、合成氨、电石等传统煤化工,煤制油、煤制天然气等新型煤化工有更大的发展潜力。”石油和化工规划院院长顾宗勤在会上建议各地方、企业可以抓住机会发展煤制汽油、煤制烯烃的项目。 但据上述协会的调查,这些新型项目的规划也已呈高速增长趋势:技术还不成熟的煤制烯烃的规划产能已达2000万吨。 王孝峰透露,针对上述情况,除已建煤化工示范项目外不得再批准任何新示范项目的政策,将有可能在近期出台。“但这并不影响政府对新型煤化工的鼓励态度”。 煤化工产能过剩问题已获中央的高度重视。今年2月出台的石化产业调整与振兴规划中强调“遏制煤化工的盲目发展”,上月26日国务院审议全国产能过剩问题时再次提及煤化工产业。
2009-09-03 收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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