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业用甲醇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2%

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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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9年第三季度组织对工业用甲醇产品质量进行了省监督抽查,共抽查了济宁、枣庄、临沂等10个市25家企业生产的25批次产品,合格23批次,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2%,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9.9%。   此次监督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 338-2004对工业用甲醇产品的色度、密度、沸程、水的质量分数、酸或碱的质量分数、羰基化合物的质量分数、蒸发残渣的质量分数、硫酸洗涤试验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结果表明,大中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较好,个别小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较差。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及原因分析:一是产品色度不合格。色度是衡量工业用甲醇产品质量的重要指标,它体现了企业在生产、储存过程中管理水平。个别企业色度超标主要因为净化脱色不好,造成低碳烃超标。二是产品酸或碱的质量分数不合格。个别企业酸或碱的质量分数不合格。酸或碱的质量分数超标主要原因是由于在甲醇合成生产过程中,工艺条件控制不好,造成甲胺类物质生成过多,影响产品质量。   据悉,针对抽查中反映出的主要质量问题,山东省质监局已责成各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并将组织不合格企业负责人认真学习有关标准和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组织生产,提高危险化学品包装产品的整体质量水平。
2009-11-10 收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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