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积极推进商品有机肥、专用配方肥使用

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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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本市商品有机肥推广具有四个特点:一是商品有机肥推广列入上海市第四轮三年环保行动计划,实施补贴推广的政策三年不变;二是推广数量比去年有所增加,而且明确了实施范围;三是强调产品质量要求,在方案中对生产企业的工艺和原料提出了更高要求;四是把现场验收制度列入区县工作重点,进一步推进商品有机肥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   今年专用配方肥推广主要包括五方面内容。一是继续严格推广应用范围。主要为“双减”(化肥、农药减量使用)示范区、粮食高产创建基地、专业合作社、蔬菜园艺场、科技示范户、设施粮田和设施菜田等。二是进一步强调专用配方肥产品标准。严格按照掺混肥(GB21633-2008)、复混肥(GB15063-2001)和有机无机复混肥(GB18877-2002)。三是遵循“大配方、小调整”原则。目前公布20个配方,实施过程中,在经过专家论证后可适当增加新配方。四是加大高浓度复混肥推广力度。根据对郊区粮油、蔬菜等经作专用配方肥用量初步统计,预计今年掺混肥用量24050吨,占总量60.1%,包括掺混肥在内的高浓度复混肥30600吨,占总量76.5%。五是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估和技术指导工作。   为了推进商品有机肥、专用配方肥使用,4月27日、29日,市农技中心分别组织召开了区(县)和肥料生产企业2009年度商品有机肥、专用配方肥推进工作会议。市农技中心对今年商品有机肥推广工作提出要求,一要结合各地的实际,在原有推广工作经验上,继续提升推广水平;二要做好示范,继续开展绩效评估工作;三要针对今年企业库存减少的情况,围绕产品质量,继续抓好质量监管工作,特别是做好质量抽检和飞行抽检工作;四要继续开展现场验收,做到有专人负责;五要把商品有机肥重金属含量和是否发酵完全作为检查重点;六是要将商品有机肥与专用配方肥的推广工作与第四轮三年环保行动计划的“ 双减”任务相结合。   10区(县)和光明集团农技中心、蔬菜技术推广部门负责人,商品有机肥和专用配方肥生产企业负责人约80人参加会议。
2009-05-25 收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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