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肥行业:加强国际竞争力,出口关税调整点评

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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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稳定外需,调整出口结构,自2009年7月1日起,我国对部分产品的出口关税进行调整。   对化肥及化肥原料的出口关税进行调整,取消黄磷、磷矿石、合成氨、磷酸、氯化铵、重过磷酸钙、二元复合肥等产品的特别出口关税,对黄磷继续征收 20%的出口关税,对其他磷、磷矿石继续征收10%-35%的出口暂定关税,对合成氨、磷酸、氯化铵、重过磷酸钙、二元复合肥等化肥产品(包括工业用化肥)统一征收10%的出口暂定关税。延长尿素、磷酸一铵、磷酸二铵征收出口关税的淡季时段,将尿素的淡季出口税率适用时间延长一个月,磷酸一铵、二铵的淡季出口税率适用时间延长一个半月。   调整出口退税,是为了加强部分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国内化肥市场自今年3月份以来,需求一直比较疲软,尿素价格同比下降11%,磷酸二铵同比下降30%。国内化肥产能过剩,出口是消化过剩产能的有效途径,今年以来由于国内外产品价格倒挂,发达国家农业需求减弱,1-4月份我国出口尿素 30.1万吨,同比下降78.3%;出口磷肥47.1万吨,同比下降40.1%。   目前国际尿素主流价格尤日内fob为230美元/吨,中国出口尿素264美元/吨;主流磷酸二铵价格285美元/吨(折1946元/吨)。因此,我们认为对尿素而言,此次关税调整影响不大,对国内外价格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国外天然气价格,因为国内无烟煤价格最近比较稳定。磷肥价格出口有竞争力,政策具体效果需要参考6月环比数据,因为6月在调整之前就是淡季。   此次调整的整体思路是在保证基本品种(尿素、磷酸氢铵)的农业需求外,加大出口。相对而言,磷肥企业收益更大一些。
2009-06-24 收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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