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复混肥产品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0.9%

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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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日通报了2009年辽宁省复混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此次共抽查沈阳、大连、鞍山等13个地区138家企业生产的143批次复混肥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130批次,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0.9%。   此次监督抽查共有13家企业产品质量不合格,从检验结果看,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总养分、总氮、有效磷、氧化钾、水分、粒度等项目不合格。据了解,营养元素的缺乏和过剩都会给植物的生长带来伤害,如果产品总养分低于标明值,有可能造成作物脱肥现象,致使作物产量下降。单一养分不符合标明值容易误导消费者使用。农民只有买到合格的产品,并从标识上了解到准确的信息,才能达到合理的施用。水分含量属于限制指标,水分过高造成产品结块严重,影响肥料的均匀使用,给农民施肥造成不便。实际上水分超标也是一种缺斤少两、克扣消费者的行为。   抽查还发现,部分企业缺乏必要的检测手段,无法对购进的原材料和生产的产品质量进行监测,导致生产出不合格的产品流入市场。
2009-06-25 收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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