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调整关税政策保护资源型原料倾向比较明显

陈燕

  • 0

    留言
  • 341

    浏览
根据《2009年关税实施方案》,我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将进一步调整进出口关税税则,钛精矿、高钛渣和硫酸却都出现在了调整行列之中。其中2009年高钛渣(二氧化钛质量分数大于70%的)(税则号38249099)进口由原来的最惠国税率6.5%继续下调为0,硫酸(税则号28070000)由原来的最惠国税率5.5%下调为0,与此同时,钛矿砂及其精矿(税则号26140000)出口2009年的暂定关税上调为10%。 按照以上税率调整的方向,国家保护资源型原料的倾向比较明显,新的关税方案实施后,国内钛精矿出口将受到限制,而硫酸、高钛渣进口应有所增长。对于国内原料供应企业而言,资源量的增长意味着竞争的加剧,尤其在当前产品消费需求疲软的时期,国内价格或将因此下滑。对于使用其作为原料的钛白粉行业而言,原料价格下降直观来看无疑是利好的,成本的下降为销售压力巨大而价格已降至成本线的企业又提供了一线价格操作余地,企业利润空间有所增加。但事实总有其两面性,首先,原料价格的下跌为下游产品压价提供了更多的支撑条件,本就低迷的行情更将因为价格的持续滑坡而陷入困境;其次,原料价格下降,厂家开工或有增长,而对于本就供过于求状况严重的国内市场,资源的增加将进一步导致行情的恶化,企业间竞争加剧,再次,即使开工没有增长,当前原料供应的增加,进口低价原料的竞争,对于那些具有自产资源优势的企业来说,其竞争的优势又将失去。
2009-07-07 收起回复

总条数: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