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取消对我过硫酸盐反倾销行政复审

lin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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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应申诉者撤诉要求,决定取消对原产于中国的过硫酸盐的第12次反倾销行政复审。   1996年8月6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过硫酸盐进行反倾销调查,1997年5月19日年,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40.97%~134.00%。2009年8月25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进行第12次行政复审。这是美国商务部自2005年起,连续第5年取消对华过硫酸盐的行政复审。
2010-01-28 收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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