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化集团借助烧碱等项目技改落实低碳理念

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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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去年底,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累计实现节能量191223.58吨标煤,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十一五”节能指标(208000吨标煤)的91.934%,超进度计划11.93%。2009年度全公司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为15.11吨标煤/万元,比2005年降低了22.43%;万元产值综合能耗完成1.2203吨标煤/万元,比2005年降低60.65%。今年在国内化工市场低迷、生产不稳、装置不能满负荷生产的情况下,1~5月份万元产值综合能耗仍完成1.6161吨标煤/万元。 太化是我国“一五”期间建设的三大化工基地之一,是山西省最大的综合性化工生产企业,同时也是山西省能源消费大户之一。“近年来,太化通过加强管理和技术进步,实践低碳经济。投入近8亿元进行技术改造,共实施了6大重点项目,其中2亿多元直接用于环保和节能减排。”隋同亮说。 据了解,包括太化焦化厂年产100万吨焦炭项目在内的新项目,不仅产品质量和工艺技术在全国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而且均实现了闭路循环,符合高科技、高附加值、高利用率和低消耗、低污染的要求。如今,太化新项目全部实现了节能减排,从源头上过了环保关。据不完全统计,通过节能减排,这些新项目每年可节约资金1.2亿元左右。 正由于坚持加强管理与技术进步相结合,太化降低能源消耗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如合成氨、焦炭、烧碱作为国家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规定的品种,也是该公司主要耗能产品,降低这3个产品的单耗和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一直是该公司节能降耗工作的重点之一。合成氨国家能耗限额标准为≤2200千克标准煤/吨(非优质无烟煤为原料),该公司目前实际单位能耗为1670.3千克标准煤/吨;离子膜碱(30%)国家能耗限额标准为≤500千克标准煤/吨,该公司目前实际单位能耗为367.1千克标准煤/吨;隔膜碱改造的离子膜碱(30%)国家限额标准为≤350千克标准煤/吨,该公司目前实际单位能耗为340.4千克标准煤/吨;国家限额标准交流电耗为≤2340千瓦时/吨,该公司目前实际为2217.45千瓦时/吨;焦炭国家能耗限额标准为≤155千克标准煤/吨,该公司目前实际单位能耗为147.62千克标准煤/吨(捣固焦)。另外,粗苯加工、橡胶助剂等其他主要产品单位能耗也达到山西省先进水平。
2010-07-28 收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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