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各地禁给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

周吉晗

  • 1

    留言
  • 618

    浏览
在以前,一些地方出于招商引资的考虑,往往会给予企业一定的电价优惠政策。对此,江西严禁各地自行出台针对高耗能企业的电价优惠政策。同时,对电解铝、铁合金、钢铁、电石、烧碱、水泥、黄磷、锌冶炼等高耗能行业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 江西决定进一步完善峰谷电价政策,合理调整峰谷价差、时段和实施范围,试行尖峰电价政策,引导非连续性用电单位错峰、避峰用电。笔者了解到,江西现行的政策是:在尖峰时段,电价按基础电价上浮80%,主要是针对企业。
2009-04-22 收起回复

加油

2009-04-22

总条数: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