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路国家股股权司法过户手续办理完毕

陈燕

  • 0

    留言
  • 453

    浏览
根据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今日公告称,该公司接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函告,根据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09)德民初字第7号〗及(2009)德法执字第27-1号《民事裁定书》,宏达集团与德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阳国资”)已于2009年6月18日办理完毕国家股股权司法过户手续。   本次股权司法过户完成后,宏达集团将持有四川金路集团股权31,336,614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5.144%,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德阳国资还持有公司股份21,999,7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16%,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2009-06-22 收起回复

总条数: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