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登记证和放行单对于下游企业的要求
程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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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登记证和放行单对于下游企业的要求
一,国内贸易经营企业办理登记证对下游客户的要求:
(1)若下游企业为有毒化学品使用企业,须提交下游企业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已出具审核意见的“首次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申请企业环境保护报告”及“省/市首次申请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生产/使用)企业审查意见表”;
要求:首次申请时提交。
(2)若下游企业为有毒化学品使用企业,须提交“有毒化学品进口(使用)企业年度备案表” ;
注: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月31日之间办理登记证的,不提交“有毒化学品进口(使用)企业年度备案表”。
要求:
◆ 每个日历年第一次申请时提交;
◆ 已提交“首次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申请企业环境保护报告”并得到批复的下游使用企业,须于次年起,每年1月31日前向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部门提交“有毒化学品进口(使用)企业年度备案表”并得到批复。
(3)若下游企业为有毒化学品贸易经营企业,须提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要求:加盖下游企业公章(许可证有效期截止日期不应少于30个工作日)。 并且要提交下游贸易经营企业卖给了哪些使用客户,提交至化学品登记中心。(但是还没有出来正式的文件)。
二,为什么需要客户去办理环保报告
1,NP和NPE从2011年1月1日起被列入《中国严格限制进出口的有毒化学品名录》中,从外国进口的国内贸易经营公司需要具有登记证才能有资格从国外进口NP和NPE,同时每批到港货物需要获得进口放行单。将登记证和放行单提交到海关,海关才能允许我们报关。
2,而办理登记证,环保部和海关总署要求国内贸易经营公司提交下游使用客户的信息(包括客户名称,所在省市,年用量,企业类型(贸易还是使用企业)),最重要的是要办理首次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申请企业环境保护报告,如果只有客户信息,没有这个环保报告,我们无法取得登记证,就无法进口NPE供货给客户。
3,如果客户没有办理环境保护报告,按照国家的规定贸易经营公司是不允许卖货给这样的客户,如果我们卖货过去,环保部来审查,查到在没有办理环境保护报告的前提下使用NPE,环保部会对这样的客户采取非常严厉的措施,比如罚款,关停整改等措施,国家这次对于NPE的管控力度很大,因此风险非常大。
三,下游客户怎样去办理环境保护报告
省/直辖市级负责部门:省固体有害废物登记和管理中心(江苏省的联系方式是 025-86550052 龚工)
(一)首次申请企业
1、申请企业登录环境保护部化学品登记中心网上申报系统,填报《首次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申请企业环境保护报告》。(网址:http://www.crc-mep.org.cn/,右侧通知公告栏(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网上申报系统5.0版发布通知)点击进入,下载软件)
2、申请企业将《首次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申请企业环境保护报告》打印稿及其他相关附件整理后装订成册,向省环保厅提出申请。
3、省环保厅委托省固体有害废物登记和管理中心负责受理及初审工作。省固体有害废物登记和管理中心在收到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并告之理由。
4、省固体有害废物登记和管理中心于十五个工作日内组织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并征求当地环保部门的意见。
5、省固体有害废物登记和管理中心根据环保检查情况,填写《首次申请有毒化学品进出口企业审查意见表》,并形成上报环境保护文件报省环保厅审签。
6、省环保厅审核同意后,将预审意见及《首次申请有毒化学品进出口企业审查意见表》上报环境保护部,并委托省固体有害废物登记和管理中心将预审结果通知企业。